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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被提告網路毀謗

  • p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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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2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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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我在遊戲的私信系統
    私信了一個還蠻要好的朋友
    平常我們兩個就愛開玩笑
    不過今天我玩笑開了過頭了一點
    他罵了一句:你講話很白爛 刪好友掰掰
    因為那遊戲就是刪了好友就不能進行私信與聊天
    我透過了我們兩個共同好友 得知他已經對我進行提告 
    似乎告我毀謗妨礙名譽公然侮辱
    不過我們是私信 一對一的
    沒有第三者看到 不過他把對話一直"複製"給別人看
     這樣是否會構成公然侮辱?
    而且我朋友說 如果他狠一點就會等我18歲在做提告
    因為我目前16歲這樣要2年 不過追溯期不是6個月?
    因該是不能等到我18在做提告吧?
    我上網查了一下 很多人都說一對一的私信
    難以提告成功 不過我擔心的是他有把對話複製給他人看
    這樣會不會因為他這個動作而提告成功?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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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24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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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所述情形私訊談話內容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至於對方自行複制內容供其他人觀覽更是與您先前對話之本意完全無關,所以並不會因此影響本件刑事責任成立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