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商標法

  • Vit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5 00:02 
  • 文章人氣:1470
  • 個人積分:10
  • 你好~

        我在8月份收到了簡易判決書,在9月份又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廠商要求賠償8萬7仟元、登報及負擔訴訟費用,如果我不跟她們和解的話,

        我就一定要負以上責任嗎?金額還是要賠償那麼多嗎?

        那刑事部分是還會另外在判刑嗎?

        還有一項是寫前項判決請准供擔保宣告假執行 請問是什麼意思?

  • 王泓鑫 (法治國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5 10:54 
  • 文章人氣:394
  • 個人積分:6
  • 律師評價:1 │ 律師證號:87年度台檢證字第4018號
  • 回覆 Vita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在8月份收到了

    1 針對簡易判決書如不服  可再上訴

    2 廠商要求的賠償  將來法院會審酌  不一定會照廠商的請求全部判 談和解可殺價

    3 如果你確定收到的是’簡易判決書’  表示已經判決了  不服的話要記得上訴

    4 假執行  是指在判決還沒確定前  可暫時先聲請查封財產

  • 法治國的律師 在地的服務 您的好鄰居
  • Vit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5 13:44 
  • 文章人氣:376
  • 個人積分:10
  • 回覆 法治國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Vit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您建議是和解比較好還是等法院審判?廠商要求登報的話一定要登報嗎?

    目前只收到簡易判決書尚未知道判決結果?這樣還可以請求判輕一點或不罰錢嗎?

    如果刑事判役科罰金的話,民事也要賠償和解,就是要付兩筆罰款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