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協議兩個小孩(男4歲女5歲)監護權歸我
而我也不排斥前妻帶小孩去他那玩(過夜)
但聽小孩說媽媽最近交男朋友了(經我向前妻確認也是如此)
而去媽媽那過夜時,他們與媽媽還有叔叔晚上都睡在同一間房間裡
(小孩睡床,媽媽與叔叔睡地板)
我覺得這樣好像不怎麼適當,與前妻溝通否小孩去她那過夜時,不要與外人同房
但溝通無效,前妻堅持不願配合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1.因我擔心小孩安全與感官,身為監護人,我是否有權力強制要求前妻配合?
2.對方若不配合,我是否有權利拒絕前妻帶小朋友過夜?
3.確認溝通無效,我能採取怎樣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