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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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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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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司管理制度上的問題,導致在工作時因地板濕滑而跌倒,本人當時是正常步伐搬東西,
    且只當時只有我和另一部門工作,進而左肱骨骨折,事後公司竟只以電話連絡之方式逃避責任,連事後看望和慰問都沒有,誇張的是連職災單和勞保醫療申請,都要本人帶著骨折親自坐車到公司去,首先時間回到當日6點50分,發生意外的當下,打電話給課長,課長竟以休假為理由,未協助處理就醫將責任推給代理人,二來打給代理人,卻是因尚未上班時間而回問該怎辦,竟也未協助就醫,三來九點近十點 處長曾來電表示欲看望,本人實以已經看完醫生正回家且父親當時正因公司受傷時的處理態度生氣而婉拒
    PS:當下說句公道話,在公司受傷卻要由其家屬送醫,考慮家屬之心情 ,情何以求特意留下父親接受其關心,說真的,你是來看有沒有摔到重傷還是失能???,基本上協助就醫當場關心都沒有,還打電話問說要不要來醫院看我
    但未拒絕之後看望一事,且假設真有歉意與關心之意,即使家屬婉拒 ,能可排其底下之員工或其他同管理階層到場關心慰問,而非以一句電話口頭上,假若今本人一摔而廢 ,能否以一句有電話口頭關心就好
    今日為其底下員工非自願且無過失導致事故,公司基於人道立場上未立即協助其就醫,其二管理階層之人員於該名員工受傷期間竟回問何時上班,加重其內心傷害和精神壓力可否求償精神賠償,其三員工至公司申請理賠表達生活上有困難,公司未協助其困難,反冷言冷語要求自行想辦法處理,在理賠金上,以行政流程瑕疵為手段,9/17送件竟到10/1才送件,中間以中秋連假為由,屬正常作業流程 ,導致理賠金遲遲未撥下而增加心理壓力為實
    PS:當時申請理賠金時就有表明急需,當下還以口頭上答應會急件處理,事後查證確是相反
    ,之後家人又打電話給主管要求來看望,(你看多可悲還要要求雇主來看望),卻是來推卸責任說我在電話中說不用來,我在你公司受傷本就因該來和家屬解釋始末和如何改善,而是來家裡說是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