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構成離婚訴訟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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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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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裁判離婚需有法定事由,如通姦、虐待、遺棄等,或是顯然無法繼續維持婚姻之行為,倘若只是偶有爭執,恐無法訴請離婚。
2、監護權的部份,必須看夫妻與小朋友的互動作為判斷,亦無法單以相互間搶奪小朋友的行為就認定適任或不適任。
建議您詳述夫妻間狀況及與小朋友的互動,以利回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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