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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 於10/

  • 阿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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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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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妳好: 於10/18號 上班途中進入工作園區後(非產業道路),在一個轉彎處(無凸透鏡,無分向線)看不見對向來車,在轉彎時與對向機車相撞,對方皮肉傷,現該如何做後續的處理,對方認為是我撞到他,需要我賠償醫藥費及維修費? 如果對方還講說需精神賠償,該給她嗎? 再刑事方面有什麼的責任? 這是最壞的結果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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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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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想先請問您們是否有報警? 2、就該車禍事故的部份,難僅依您所述的狀況做判斷是否有過失過失比例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