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勒戒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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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3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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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就您施用毒品的案件應該已經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目前已經裁定確定而交由檢察署進行裁定之執行階段,故應該已無通常之救濟程序可以提出,再者,本案檢察官乃係依法聲請裁定觀察勒戒,則法院裁准辦理應屬合法,後續要撤銷原裁定恐怕難度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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