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週年慶買了價位不實的產品是否可構成『訪問買賣』而退貨?

- phyllis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16 18:21
- 文章人氣:3112
- 個人積分:2
-
14日在百貨公司的周年慶...被臨時櫃位推銷了產品,事後發現價位不實,想要退貨...,卻被櫃姐以 『實體店面無七日鑑賞期的規定』拒絕退貨,而是以商品若有過敏問題,須拍照存證及開立醫療證明才能退貨...;但是我朋友說可以以 『消保法的訪問買賣』去要求退款...,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要加上收到商品的第一天開始算起嗎?
那時...櫃姐請樓管來說明,也明確的說明不可以給予退貨的要求,以買賣完成就是不能退貨的規定來拒絕、再加上『實體店面』那一條...,這樣『訪問買賣』就不能成立了嗎??
請律師先生/小姐,可以回答我的疑惑嗎?
我買下去的當下,我是沒有想太多...,加上被櫃姐一直說一直說... 我在部落格有寫詳細說明...文章在此。

- 王友正 (王友正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18 15:16
- 文章人氣:141
- 個人積分:282
-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37號
-
您好:
您所說的情況是在百貨公司實體店面購物,這個並不屬於消保法規定的訪問買賣,因此也沒有所謂鑑賞期的問題,的確若對方不同意是不能夠退貨的。因此,建議您與該店家店長討論看看,以客戶服務為由,看是否對方願意讓您退貨或更換其他您需要的產品。
- 如有需要進一步討論諮詢,歡迎來電0932372316或加LINE(lawyerwang0512)與我聯絡。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