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寶被盜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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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2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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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刑法妨害電腦使用最之相關罪章即刑法第358條第359條規定,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您提起告訴,而對方於地檢署不願與您和解而遭起訴時,您即可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所受損害及損失利益之損害賠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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