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以懲罰為由強制員工回公司帶薪加班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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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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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是有權訂立獎懲規定,但是仍然不可以違反勞動基準法。
2、因此公司可以以違反規定為由要求您pt,但是必須支付薪資或加班費、且不得違反工時、延長工時規定。且考試期間倘若利用非上班時間,則不得強制到場。
3、倘若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您可向勞工局申訴,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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