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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

  • 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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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04 18:46 
  • 文章人氣:1114
  • 個人積分:8
  • 我和我前夫離婚一個多月,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寫他(男方)有堅護權而女方只有探視權,協議書上面只寫女方隨時可探視小孩,沒有寫上時間、地點、是否可帶外出甚至過夜,所以想請問隨時探視是可以指隨時男方都必須給女方看小孩嗎?那時間、地點要男方決定還是沒有呢?還有有探視權的一方是不是有權益帶小孩去探視者家過夜呢?這個部份需要男方監護人同意嗎?還是法律本來就有這個權利呢?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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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0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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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都沒針對探視的方式、時間等做清楚約定,將來容易產生紛爭,實務上太多這樣的例子,探視方式等依但雙方約定後,不需要對方同意,就可以探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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