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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

  • 余昇峯 (余昇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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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07 00:24 最後編輯日期:102-12-07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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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71號
  •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如果您已取得民事賠償,原則上不會影響對方刑事有無犯罪之認定,法院仍須就對方是否有犯罪為實際上審判,並不會因您與對方和解而判決對方無罪;除非該案件係屬告訴乃論案件,而您已撤回告訴,此時因為欠缺訴追條件,法院則須諭知不受理判決。然實務上,如果有民事和解的話,法院通常會比較傾向於准予緩刑之宣告,但此並非必然,法院仍會視對方有無前科累犯、犯罪態樣等種種情形而綜合判斷其適當之刑。另外,如果對方以假買賣或假設定之方式讓原告無法求償,則需提起民事訴訟撤銷法律行為,塗銷動產物權登記,以回復原始狀態;至於毀損債權罪係刑法上之犯罪,其提告雖可能使對方入罪,但並無法撤銷法律行為及塗銷動產物權登記,最後仍需行民事訴訟程序為之。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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