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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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09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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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是此,本案要符合施用詐術之情形,使您陷於錯誤,交付財產,受有財產上損害,侵害行為與損害結果間亦具有直接因果關係,方成立詐欺罪。若有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亦成立該犯罪之幫助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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