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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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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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構成肇逃,仍需視當時情形來看,由於您事後也有將他送醫,所以您可以提出此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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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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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說你有逃離的人是現場的人? 逃離20公尺,這樣是不是構成逃逸,是有的爭執的,有送對方去醫院,也是有利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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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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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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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規定於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條之立法目的在於怕肇事者逃逸後,對傷者不聞不問,而不排除傷者之風險。依題示情形,您有送傷者去醫院,排除傷者於高危險環境,故似可爭執之。再者,關於肇事責任,若您亦有爭執,亦可請求鑑定,以釐清相關責任,避免對方開出不合理隻和解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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