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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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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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有可能涉犯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第212條規定: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似應盡速與受害者和解,並簽立和解書,載明願撤回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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