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年底出借信用卡予友人刷卡消費約八萬元,消費非持卡人本人親簽,
口頭允諾每月環款,未料每月只付最低應繳金額,期間也並未按時繳款,
APP等通訊軟體有每月對話紀錄及對方要求將帳單照片傳送給他,
至今年五月已不在出面,剩餘三萬六千元,該如何處理?
後續您當然可以依法向令友進行法律追償,但另一方面,就該信用卡款部分,在法律上乃是以您的名義向銀行所借用,故而為免損及您的個人信用以及銀行日後進行法律追償,實應依約清償為妥,尚請斟酌。
有朋友幫我去詢問 調解委員會 速度比較快?
我該申請支付令 還是 調解委員會 該準備什麼資料?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