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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像法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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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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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我像法院申請暫時處分了,法院也說會裁定小孩會面時間,但是因為男方都不遵守約定把小孩帶回,現在如果暫時處分下來,男方一樣可以不遵守嗎?如果不尊守有什麼處罰或是對他以後監護權有影響嗎?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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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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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暫時處分是指法院就本案件裁判確定前 暫時為一定內容處分 如你所述的暫時跟子女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的裁定 2.如果對分違反 你可以先報請社會局介入 有一些證明可能證明對方確實違反 這對於你本案聲請都會有幫助 可以跟承辦法官陳報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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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8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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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遵守暫時性假處分,您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