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詢問以下這種PO文,我是否可以提出妨害名譽和毀謗的告訴,此人已多次在網路做出辱罵的PO文,但這次卻是指名道姓,請問我還需要準備其他更有力的證明嗎?!如果提告我能要求什麼?!判決成功的機率有多高呢?!謝謝您撥空為我解決問題
””真搞不懂怎會有女孩這麼沒教養。 隨便拿著別人的帳號私下刪除別人版上的東西? 妳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嗎?這是認識妳之前的事少在那裡幼稚 別仗著有靠山亂叫囂或私下用不明帳號來威脅人。 這次妳過來道歉 XXX小姐””(XXX為指出我的全名)
此類文章確實有加重誹謗的罪嫌,可連同之前的謾罵文章加上此次文章,列印整理後向警檢提出告訴。若檢察官起訴,可附帶請求名譽權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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