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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件

  • 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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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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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律師:

                 如果我跟詐騙者的LINE對話訊息被我刪掉了可是匯點收據我有.還有就是詐騙者的FB網頁拍照存檔就可以了嗎?這樣我跟對方的LINE的對話訊息已經刪掉了那這樣檢察官會相信我說的?

    現在我收到台北分局的通知單是1月16號也有法院傳票來是21號 可是分局的通知又叫我去說又不同案件我該怎處理結論我把對方的對話訊息刪掉了只有匯點收據跟對方FB的網址跟照片而以這樣能算證據?

    還有我要怎預防對方再度用我資料去騙其他人呢對方手上友智慧型手機拍的身分證正本還有存摺這樣能犯案?現在我又收到警局的通知書我該怎樣處理拜託律師給我ㄧ個回覆感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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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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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局之案件與法院之案件,是否為同一案件,還是為不同之案件?又關於您無詐欺故意之相關證據,還剩下哪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