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員警至朋友家搜索(朋友人外出不在家)
員警在房間搜到水車一組.磅秤一個和0.3的安非他命
員警告訴朋友家人因有人被抓供出朋友是賣毒品的上游
請問只因他人單方說詞會構成販賣嗎??
{{如前文敘述}}
請問如果朋友向警方供稱他已好幾天沒回家
而警方在家裡搜到的物品是他女友帶過去他家的.也就是說
是他女友的.這樣說法沒了物證.單靠他人指證和監聽譯文
(電話中都避談數量.金錢.重量.只談見面地點)
警方能依販賣起訴朋友嗎?或起訴後販賣會成立嗎??
還是有可能成立販賣。以上供參。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還是有可能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4條規定,起訴販賣二級毒品。為若證據相對薄弱,僅有證人指述,無相關監聽譯文,或許可主張僅持有,則會輕許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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