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你好,我最近有
- 馬克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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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1-11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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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請黃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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