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
- 王友正 (王友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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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1-1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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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您所發表的文字如果只是私訊(即只有對方看得到的話)基本上不會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但是若您所發表的文字是在公開頻道上,還有其他人可以看到,則涉及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的問題,同時還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問題,因此網路上的發言壁需要小心。而雖然您用同音不同字,但是如果仍然可以從您的文字推知對方是誰,一樣是會構成誹謗及公然侮辱。而您已經滿18歲,在刑事上必須為自己行為負完全責任,建議您向對方道歉,以免對方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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