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騎機車行駛小上坡與對向機車發生擦撞,路況是一般田間小路並無分向線標線,我騎車上坡後要順者左邊道路下,就與對方發擦撞,雙方均無倒地,因地面也沒有什麼標線,且因上坡路段車子無法站立所以雙方都有將車移至旁邊,對方一直說我沒有靠右行駛,且對方堅持不就醫,救護車來幫他擦手部的一點外傷跟檢查後請他到醫院再檢查,但對方堅持不去,說要去國術館推拿貼藥膏才會好,不要去醫院打什麼消炎針,那這樣去國術館沒有健保收據等等的單據,並直接向我所取賠償,我該怎麼辦?無單據強制險也不會理賠對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可以提出證明,證明該車禍事故您有肇責,並提出證據證明相關國術館的醫療費用確實用於治療該次車禍事故所受傷害,則不論是否有健保給付,對方均可以向您請求。
2、本文建議您可以爭執車禍事故之過失及對方所收傷害,等對方提出相關證據之後,再與對方試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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