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是一名在酒店坐檯的小姐(當然做這行誰都不願意,請不要用異樣眼光看我謝謝),我要控告的是當初帶我進店家的經紀人。我們的薪水會每個禮拜直接進入經紀人的戶頭,而他都是每個禮拜跟我見面拿現金給我,所以沒有所謂的轉帳紀錄,但在我離職的最後兩個禮拜薪水他沒有給我,但是我有我跟他的LINE對話足以證明他積欠我薪水都沒給,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我能用什麼方法逼他還錢? 他這樣算是侵占了我的薪水吧?
民事部分可先發支付命令要對方給錢,刑事部分可能有業務侵占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