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與地上建築物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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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1-21 11:49 最後編輯日期:103-01-2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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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土地部分,若您有應繼份,可嘗試與其他共有人協議訂立分管契約,若無法協議,或許該建物亦取得對土地之地上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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