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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留言,對方無端說我公然汙辱,要我去警察去報到

  • 希菲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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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7 09:30 最後編輯日期:103-01-2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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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路遊戲論壇,留言遇到黑白郎君這類人

    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

    遇到這種人,就跟遇到瘋狗一樣

    這樣的說詞,過了幾個月後的這幾天

    收到警察電話要找我去喝咖啡,聊聊天

    而當時這樣留言,並非針對發文者

     

    請問這樣,算是公然汙辱嗎??

    --------------------

    該文章,PO文者「簡稱A」討論的是,抓寵物被殺掉,沒抓到

    我回文,殺掉寵物的,就跟黑白郎君一樣,其餘跟上述一樣

    但是寵物是別人讓出來的,讓出寵的「簡稱B」也出來說話了

    說他讓寵還要被質疑如何如何,最後就開始威脅說

    那些隱名的,有種不要刪留言,不然告死你之類的回應

    而我的留言是在B出來說話前,就留言的

    所以,現在根本不知道是A還是B在說我公然汙辱

    就算去警局,也不可能看到當事人

    這樣要和解嗎??根本就是A跟B吵架,我這路人說了一句

    就被2邊視為敵人了嗎??

  • 希菲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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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7 17:42 最後編輯日期:103-01-2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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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方面是都將被告人資料做整理

    但過去時,感覺都要說得很簡單,很明瞭

    讓非遊戲玩家也可以一眼就看出這件事情在爭吵什?

    這點我沒話說,但這樣真的可以將事情完整說明嗎??

    還是要去跑法院才能說清楚

    不要也遇到一個,完全不懂遊戲玩家在說什?的法官,在那邊審判

     

    也謝謝房佑璟律師回應

    這要提供資料,是提供我在遊戲討論區所提出的發言

    也就是警察所存查的資料嗎??

    不過離開時,也忘記將這份筆錄給帶一份走,作為存查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