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生子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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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0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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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規定滿20歲才是成年人 未滿20都還是未成年 都還是會有監護人的問題 2.未成年人結婚是需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3.現行民法結婚是採取登記結婚已經不需要公證 4.你們都已經滿18歲 除非有誘使對方脫離家庭 否則應該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5.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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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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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案其實你想得太複雜,你們都已經滿十六歲,有性自主權,所以無法告性侵.至於結婚之前或之後,你只要不要與你原生家庭失聯,這也沒有侵害你父母親的監護權.現在結婚只要去登記即可,沒有公證問題.但因為你們現在恐怕無法結婚,因為需要父母同意,所以生下來的小孩是女方的婚生子女,原則上要跟女生姓,但男生之後去認領小孩之後,就可以改成男方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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