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目前社區有二百多萬活存.用不了這麼多.所以管委會想定存一百萬至另一個銀行.我想問的是.這個提案不用經過區權會同意嗎?管委會可以決定就行了嗎?
那萬一住戶質疑了.那管委會如何自保?
公寓大廈條例不知道有說明這一條嗎??煩請解答.謝謝!!
1.就實務上情形 相關大樓基金由活存轉為定存 應該由管委會決議就可以進行不需要區分所有權人通過 2.這部分最好有管委會開會紀錄留存 以利將來提出證明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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