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大大
如果我在1月3號酒測被測出來值是 0.55
可是我已經休息一段時間了
後來在二月多聽我朋友說如果當下警方沒有給你漱口或休息15分鐘可以上訴
後來我在3月1號收到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
現在上訴還來得及嗎,我是真的不懂法律知識...
很驚訝明明在車上睡了四五小時了可是我沒進食酒測還達0.55
想請問一下你能幫我解答我現在還來得及上訴嗎 該怎麼做
麻煩你了謝謝你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的給予15分鐘,是指喝酒完之後的15分鐘,且並沒有規定漱口的硬性規定,倘偌您還有覺得其他不服的,只需要於上訴期間內(10日內)提起上訴併敘明理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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