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扣款
- 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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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3-0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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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律師您好:我已在這發問過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34026&tid=2&ccode=PostDate%20desc>
但我現在想知道:
1.請問會全扣的話有先後順序嗎?
2.原來就有設定保費的話~錢放進去會先扣保費還是會先扣給強制扣款的?
3.薪水進去就全扣~完全不留生活費?為什麼我在網路上查詢大家都說1/3?
4.寄來的書信上是這樣:
【裁判字號】103,司票,735
【裁判日期】1030219
5.上面有寫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是從收到的10日內算起嗎,超過後就會開始強制扣款?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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