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進行網購 貨到後 賣家不給予退貨

- 鍾亞達 (鍾亞達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3-05 16:05
- 文章人氣:467
- 個人積分:66
- 律師評價:1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19號
-
回覆 st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2項規定: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而網路購物中,既然對方有客服,基本上是會有前開消保法規定的適用,
也就是說對方不能不給退貨。
最省事的方式,您可以試著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詢問問題,相信會有更清楚的答覆。
- 鍾亞達律師 0905513870 懿品騰達法律事務所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