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因為觸犯刑法,對方在還沒提告前要求道歉,不然揚言就要提告然後依照對方指示上網PO了道歉文給對方看了之後,對方並再進一步要求致電道歉然後再度依照對方指示致電道歉對方又再度要求,跑一趟親自上門道歉不然揚言要讓人跑很多趟上法院並要求捐錢給社福機構
請問針對對方行為 是否違法?
可針對對方行為提告嗎?
您好!提告本來就是對方的權利,您自願依對方要求做道歉,對方並不會違法,因為對方要求的道歉方式您本來就沒必要照單全收。但您已道歉表示犯後態度良好,對方的行為則顯示其非善意,可將這段多次道歉事實告訴檢察官,還是會有幫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事務所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5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6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