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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方尚未提告前 對方多次要求以滿足自己 請問是否違法?

  • B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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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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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因為觸犯刑法,對方在還沒提告前要求道歉,不然揚言就要提告然後依照對方指示上網PO了道歉文對方看了之後,並再進一步要求致電道歉然後再度依照對方指示致電道歉對方又再度要求,跑一趟親自上門道歉不然揚言要讓人跑很多趟上法院並要求捐錢給社福機構
    請問針對對方行為 是否違法?

    可針對對方行為提告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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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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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提告本來就是對方的權利,您自願依對方要求做道歉,對方並不會違法,因為對方要求的道歉方式您本來就沒必要照單全收。但您已道歉表示犯後態度良好,對方的行為則顯示其非善意,可將這段多次道歉事實告訴檢察官,還是會有幫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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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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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不違法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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