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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是什麼意思?

  • law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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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8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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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請問房屋租金如在甲地方法院判決確定後, 持確定判決到國稅局去查對方的財產資料是在乙地方法院,請問可以在甲地方法院辦理強制執行嗎?還是一定要在乙地方法院辦理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法第7條
    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請問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是什麼意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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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3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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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甲地方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由甲地方法院囑託乙地方法院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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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