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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

  • issykk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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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0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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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本人現住於母親遺留房屋,其他公同共有5人,有二人要求2/6市價買斷權利,我拒絕是否OK?

    2.另要求進住(其欲委託第三人)我應可拒絕對嗎

    3.本案依情勢無達成協商可能,若其聲請法院強制分割,法院會如何判,其他4公同共有人是否亦可不同意法院進行處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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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0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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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遺產部分,屬於全體共有共有,因此倘若有人要出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優先承買.

    2、倘若就遺產無法達成協議分割,則僅能透過法院分割.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