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繼承權

繼承權

  • JJ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07 12:10 
  • 文章人氣:661
  • 個人積分:14
  • 我和先生未辦理結婚,他說為保障我的未來生活,用遺囑之方式立之,他與前妻有一女兒,請問女兒是唯一繼承人,應繼份不是百分之百嗎?用遺囑立的方式有效嗎?遺囑的有效性可以高過應繼份嗎?如果一直沒有辦理登記,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