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偷竊與強盜 > 偷竊

偷竊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09 15:18 
  • 文章人氣:824
  • 個人積分:4
  • 我偷了店裡的東西,老闆娘要告我偷竊,有監視器拍到,還有叫嗦其他員工也偷,但我沒有毀謗他說他要告我恢謗,他已去警察局被案了,也說他有提告,我多久會收到通知,這罪很重嗎?我很擔心。然後他還恐嚇我只要踏進哪邊我就會被打死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09 15:44 
  • 文章人氣:273
  • 個人積分:9700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請求緩起訴。再就對方之言論,若您有相關錄音,對方可能涉及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恐嚇維安罪,亦可蒐集相關錄音證據,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09 17:35 
  • 文章人氣:244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如果雙方可以和解的話,這是有機會可以緩起訴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