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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社區主委—職

  • 彼得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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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14 19:14 最後編輯日期:103-04-1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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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社區於(103/4/12)召開管理委員會並同時改選主委,但本人因有事無法參加,事後被通知當選主委一職,但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請問依法有據嗎?因我翻閱社區公約,卻找不到相關規定。

    煩請大家提供意見,謝謝。

  • 彼得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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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14 23:24 最後編輯日期:103-04-14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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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通知管委會表明您辭任之意。 

    以上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覆。

    所以是依法無據,對吧!

    人不在開會現埸,也沒簽名報到,被莫名奇妙拱上主委心真的不好受,但目前主委告知再開—次管委會重新票選可能有困難,又把球丟給我,如果真的寄存證信函,搞的大家撕破臉,以後在社區也不好相處,我是一個頭二個大啊!!

    求解。

    謝謝。

  • 彼得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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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1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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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寄發存證信函辭任主委,亦可考慮擔任之,為社區服務。

    ... (恕刪)

    再次感謝房律師的回答,感激不盡,我知道怎麼做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