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樣告的成嗎

- 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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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15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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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的臉書上還有微薄完完全全沒有提到那個要告我的人的名字與任何相關資料,而且跟他徹徹底底的沒有任何關聯,不管是臉書朋友還是微薄的好友,全部都沒有關連,但是他卻讓他朋友開我的臉書並且截下我的圖,然後發在自己帳號公開閱覽權限對我進行毀謗,他說我字字句句都是在罵他。我的發文內容如下:於是某站長在臺灣沒戲唱搞的這邊烏煙瘴氣之後,終於移駕微薄天天找人掐架,唉唷,你以為中國人跟我們一樣好說話嗎?雞血起來看你十幾張嘴也贏不了。忍了2年的怨氣終於抒發,不是不掐,只是時候未到呵呵呵呵呵…看我整死你。正所謂婊子還想立牌坊,賤給誰看~講話夠賤那是我本性,你等著。
我的開放權限是只給朋友,所以這篇發文不管怎麼看都沒有指定是誰,他公開我的隱私而且還對我進行電話騷擾(用匿名來電打給我跟我家人還有我家電話)並且在臉書公然言語傷害中傷,那這樣他告我會成立嗎?是不是我告他比較有可能?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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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15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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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本案來看,應該是他竊取你的帳戶及公然侮辱你,應該是由你去告他才對。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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