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我們社區住戶進入地下室常不開燈,也沒有遵守規定按燈號行走,我想請問假若因此而造成人員受傷,其權責該如何歸屬?管委會有規定行車速限,亦規定進入地下室要開車燈,燈號也都運作正常~
二、住戶在自家陽台或廁所抽煙有沒有辦法可管?管委會可以設立罰則嗎?
麻煩您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住戶沒有遵守規定,造成他人損害,必須負相關的法律責任,但是倘若要以違反規定處罰的話,必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過或是修改規約,且內容必須妥適合理才有拘束的效力.
2、就個人專屬空間之使用,只要不侵害他人法律上的權利,無法透過管委會加以干涉,本文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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