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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收到違反食品法規第28條需到案說明

  • 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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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8 14:52 最後編輯日期:103-05-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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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很急~我是賣海鮮食材的美工,因近期收到公文說明為違反食品衛生第28條,有涉嫌po到療效問題,我是依照老闆娘說仿照某一家知名網拍賣海產的,她有寫到療效,我不懂法律,真照拷貝過來修改文案,那目前我去到案說明是要怎麼處理呢?一想到就好害怕,因此留下前科"如果開罰大概會罰多少呢?這罰款我是要一肩扛嗎?拜託給我解答好嗎?

    5月30日就要到案說明了!麻煩撥空回覆~謝謝

    ps(因文章已刪除找不到了!我該如何處理呢?)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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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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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衛生局陳述意見,並提出抗辯事由,否則會被處三萬元以上的罰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華明 (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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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3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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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會被處6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罰鍰, 這是行政罰, 所以沒有前科問題. 之所以罰得這麼重, 主要是針對企業或負責人的違反行為. 您只為受僱人, 應不會被罰得這麼重. 若您被罰了, 只能事後請老闆娘可不可以幫妳分攤一些. 您可向衛生局說明您是無心之過, 為了工作才這麼做的, 動之以情(但不一定有效) (http://www.lawmed66.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