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請部落客體驗並提供稿費,但部落客無依約定發稿,最後談好退款,
他一拖再託,當時沒簽約,但往來mail皆有保留,公司想寄存證信函
不過不知道這樣情況屬於什麼類,該用那種存證信函範例?
建議委任律師發函,內容才符合專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只有以MAIL往來,但雙方契約仍應成立,所以您們可以先發函限期履行,逾期則終止或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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