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已婚男友兩年前結識,生了一個孩子,現在他不認帳,如果驗親子鑑定,有附合能夠告他棄養嗎?還有交往其間他拿卡叫我刷買東西,結果現在繳不出來要告我盜刷,這成立嗎?他的太太要告我防害家庭,還要要求精神陪償,如果這樣我會有什麼刑責!
您好!在生父合法認領小孩之前,生父與小孩法律上並無親子關係,不會構成棄養;若經親子鑑定確立,您可能被告通姦罪,且應負精神賠償責任;另外,若您能證明對方拿卡叫您刷,就不會成立盜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76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2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