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財產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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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09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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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請別誤會,夫妻法定財產制並不是共有制;再者,倘若賣給兒子太便宜而有損將來剩餘財產分配,可主張撤銷買賣關係,但要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才能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且行使時是要將雙方全部婚後增加剩餘財產累計後,多的給付少的一方,並不是個別財產要求分一半;另,幫忙償還卡債的部分,隨時可請求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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