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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搬離和監護權

  • trist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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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9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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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因為堂妹和她老公協議離婚,原住所本就是堂妹所有,

    但已經離婚2個月,她前夫卻還不把東西搬離,是否有條文規定多久後需要搬離呢?

    小孩一直都為堂妹照顧,前夫常在大陸工作,原先簽定共同撫養,現在前夫卻強制說要把小孩帶回婆家住3天或1個禮拜,這樣是否可以不需答應,且若爭取監護權是否會歸屬堂妹呢?

    謝謝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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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9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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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子女平日多半由女方照顧,未來於爭取監護權上,係為有利的因素,由於子女監護及探視涉及諸多層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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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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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若堂妹為所有權人,可發存證信函給其前夫請求限期搬離物品,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若您堂妹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為您堂妹請求單獨監護之有利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