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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罪

  • 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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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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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這樣的,因為我朋友被打所以我跟朋友要去了解,我們騎三台車共四人,在路上時突然有台車向我們開過來然後橫停在我們前面,我們沒有理會它就繞過他繼續騎,他也開走了,後來我們繼續騎轉了兩個彎,就再第二個彎又遇到那台車他從對向開過來,我們還是沒有理會它,突然他轉台過來開始追我們,於是我們開始跑,跑到路口時我跟另外兩台車三個朋友分開了,但我看後照鏡那台車還是緊追著我,於是我就繼續跑,後來我繞到巷子躲起來才沒看到他們追來,我開始打電話問朋友的情況並告訴他們我的情況,後來得知有一個朋友被它撞死了。

    後來我被檢察官傳喚,並得知那台車就是打我朋友的那群人,他們當時追我追到巷口車上四個人拿著鐮刀.棍棒下來找我,後來我被檢察官公共危險罪起訴,請問我開庭時該怎麼做,我知道我騎這麼快會危及到其他人的安全,但當下我只想保住一命。

  • 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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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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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您是為了保全性命或身體健康而超速,可主張緊急避難以阻卻違法,建議您找專業律師諮詢,以維 ... (恕刪)

    那我該怎麼做?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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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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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公共危險罪係指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不特定之公眾,您騎快車的行為,因該行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觸犯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的情況係因為自保而騎快車,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答辯狀,請檢察官酌量您的情況作為阻卻違法事由,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處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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