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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無行為能力人賬戶的現金

  • 希望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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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5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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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案例事實如下,煩請解惑

    家母於103年5月1日中風陷入無行為能力,家兄(無業)本於占有之意圖,前往XX銀行分四次共提取現金168萬,並投入股票市場。伺候家母過世,家兄佯稱領款是為了保全家財,賺回家母生前股票操作失利云云。

    本人申請家母在XX銀行的提款記錄也證實家兄於家母住院期間冒名領款。

    請問律師,我可以控告家兄偽造文書詐欺嗎,此做法是否合宜?

    另外是否可以追回被領走的款項,併入家母的遺產

     

    謝謝解惑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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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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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就您所述情形,若其未得同意或授權,即私自盜用存摺印鑑製作取款憑條,並持以提領存款者,此部分可能已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相關罪責,就此您可提出刑事告訴,若經確認該取款憑條確屬偽造者,則可針對此部分存款請求行為人返還,同時就該存款之返還請求權(債權)則依法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

    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217條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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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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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5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您哥哥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