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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

  • 蜀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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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0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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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前任男友冒用我弟弟ㄉ個人資料辦ㄌ一張現金卡因故積欠銀行卡債弟弟報警處理釐清卡債非他本人使用所以判決該卡債不用償還可是法官覺得其中關悉人我和前男友有問題請問我要如何處理...會不會被判刑..刑責是什麼?

    請告訴我該如何?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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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06 09:38 最後編輯日期:101-08-0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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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9 │ 律師證號:84台檢証字3017號
  • 冒用他人資料辦現金卡,如果有偽造弟弟的簽名或是弟弟印章的情形,可能會成立偽造私文書罪或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由於偽造私文書罪牽涉公共利益,並非告訴乃論罪,縱使您弟弟不提出告訴,檢察官仍然可以偵查案件,進而起訴。若檢方開始偵查案件,建議要和弟弟和解,並且支付完銀行的欠款,如無前科,這時基本上可向檢方和法院要求緩起訴緩刑的。

    (參照刑法第210、21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