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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不同

  • ㄚ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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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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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朋友與前妻正在打侵占官司,目前尚在事務官調查階段,因之前有借錢給朋友20萬元,有附上還款借據,所以我為證人出庭,但事務官問我二十萬出處時,我忘了是一次提領還是分次,而回答一次提領,而事務官要調查我的銀行戶頭,我回答應該有二十萬一次提領紀錄,但回家後才回想到那時是分開提領,第二次若再做證能否更正證詞?是否需要主動提出更正證詞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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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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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要再傳第二次作證實務上比較少見,您可以擬陳報狀向檢察官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