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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糾紛

  •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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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3 20:37 最後編輯日期:103-07-2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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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晚上好,有問題想請教:

    近日想從事買賣,約在兩個月前向一家公司批發了商品,為網路交易付款

    並未去過實體公司,當初匯款時候有疑慮,但負責人說帳戶為公司帳戶,

    不是私人帳號,有問題可以告詐欺,於是便匯款了,但貨遲遲未到,原因是說卡在海關出不去,但是沒辦法提供貨物單號給我(有簽訂買賣契約,有寫到發貨日期為幾號前,但無寫說延遲發貨的罰則),後來有先退4萬,但等了一個月後還是沒收到貨,於是要求全額退款,期間也有提出會報案,對方時而接電話,時而回訊說會在某某時間退款,實際上並無退餘款,想告詐欺,知道為刑事訴訟,若要拿回錢須另外申請民事求償,網路上看到有些人出庭詐欺罪時,法官會問私下要不要和解,有拿回錢,請問單純只提刑事訴訟,這樣拿的回錢嗎?

     考慮到民事訴訟的成本,與刑事訴訟不定時出庭的時間,

    是否有無其他方法可拿回錢...?若提出刑事的話一般處理時間為多久..?

    感謝解答